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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5日 11:27 浏览次数: 3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切实推动我市科普能力建设,提升公众科学素养,营造有利于全市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以下简称科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6年重庆市科普项目支持领域与方向详见《2016年度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类别

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为3—5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为10万元及以上。 

三、实施时间

本批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四、申报组织

1.市科委负责受理和审查2016年重庆市科普项目的申报材料,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由市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2016年度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任务书》。 

2.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所在区县科委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推荐,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推荐单位推荐(盖章)。 

3.2016年重庆市科普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还需同时向市科委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申报书须在申报系统在线打印)一份,纸质资料简装即可。 

4.本批项目9月1日9:00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9月30日17:00截止申报。 

5.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市科委将于9月30日17:00关闭网上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请于10月8日17:00前报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在重庆市科委网站(网址:ttp://www.cstc.gov.cn)上公开发布,各单位自愿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申报。请各申报人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科普项目申报流程操作图解见附件2),客观如实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材料,并务必在网上提交前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2.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 

3.申报书需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方才有效),经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送(可邮寄)至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4.市科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5.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六、咨询电话

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何大维、雷阳星 67512626,67512869(传真) 

技术支持:文稷培(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67511205,谢昌鸿(科技人才库技术支持)62611305 

市科委宣传统战处:李晶 67513757 

市科委纪检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地址及邮编: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一楼科技项目管理中心(401147)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